关于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免费师范生培养单位:

“明德奖学金”是香港知名慈善家钟瀚德先生通过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该奖项于2011年在我校开始实施,为期十届,今年为第六届。根据《西南大学“明德奖”实施办法》及《“明德奖”捐赠补充协议》有关规定,现将2017-2018学年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目的:

旨在奖励品学兼优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免费师范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获奖学生毕业后回到中西部地区从事教学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和促进当地教育事业发展。

二、奖励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免费师范生,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2016-2017学年奖励510名学生,其中2014级60人,2015级、2016级、2017级每个年级各150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根据奖学金评选要求,学院(部)进行120%差额评定。

四、申请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为人正直,勤俭节约。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量化标准为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学生成绩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参评依据。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如无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成绩,按照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期成绩参评,同时参考本人参加实习的考核等级参评。

3、必须参加过社会实践、公益志愿活动或承担过社会工作。

4、申请学生需进行演讲考查。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每学年选评的学生生源应来自全国不同县域(可同市),如特别优秀者,可重复县域参评。品学兼优者,可连续参加评选。

6、2014级有考研、出国等意愿的不予申请明德奖学金,评选中要向立志从事基层教育工作优秀学生倾斜。

五、评审程序及材料填报要求:

1.学院(部)按学校规定条件组织学生申请并推荐,学生填写《明德奖学金申请表》(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以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名(手写)、盖学院公章,一式两份;提交成绩单,一式两份,(统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盖章,按照中文成绩单(所有课程不排名)格式打印);成绩排名证明;社会活动证书复印件(包括文艺竞赛、体育竞赛、社会工作、学术科技、参加公益志愿活动等)。

2、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进行演讲打分,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社会活动(加分根据《明德奖学金社会活动评价加分细则》)、家庭情况、材料填报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按学校分配名额差额评选,等额推荐学生。

3.助学中心组织初评小组审核各学院上交材料,报“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学校向“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学生入围名单和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经“明德奖”管理委员会审查后,在“明德奖”网站上和各校相关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5.“明德奖”管理委员会于5月通过“明德奖”网站公布当年各校“明德奖学金”的获奖名单。

六、上报材料时间及内容

时间:3月20日(星期二)上午12点前

内容:

1.《明德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每份申请用环形针固定)

2.本次评选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此次评选中获得获得国家专利等学生情况介绍)及相关图片文字证明资料(只需电子版);

3.《西南大学2017-2018学年明德奖学金各学院(部)拟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电子同时报送)。

4.电子版发送至408232120@qq.com>。

5.成绩单、成绩排名证明、社会活动材料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学院(部)留存,待查。

七、获奖学生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

1.凡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模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努力学习;

2.踊跃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为实现“明德奖”之宗旨服务;

八、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中止奖励资格:

1.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隐瞒情况、弄虚作假者;

3.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

4.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者。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的审查工作。

联系电话:68251224 联系人:刘老师 西南大学助学中心

2018.3.6

附件1 西南大学明德奖学金学院名额分配表 .xls

附件2 明德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成绩排名证明.doc

附件4 明德奖学金社会活动加分细则.doc

附件5 西南大学明德奖学金各学院拟推荐人选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