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5-15 14:13 作者: 责任编辑: xn_zxzx 浏览次数:

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616号),为做好2024毕业生第二次及2025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通过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的2024届毕业生和申请并通过中央审核的2025届毕业生

二、线上申请

(一)申请网址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二)截止时间

毕业生需要在910日之前完成在线信息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操作手册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上传材料时,请使用系统提供的在职在岗证明模板。

三、学院(部)审核

培养单位需在910日前完成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院(部)审核工作。

院(部)审核结束后,需导出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学生的申请表,打印后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后于917日前送到学生处317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二)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

(三)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四)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并未入职新单位或入职新单位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离岗”;

(五)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培养单位应将相关政策宣传到位,逐一告知其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每位满足条件的2024届和2025毕业生知悉此政策;

五、咨询渠道和联系方式

(一)关注“西南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二)西南大学学工在线网站https://xsc.swu.edu.cn/

(三)联系人:刘老师

(四)联系方式:023-68254779

(五)联系地址:西南大学学生工作处317办公室

六、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26515

附件【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