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基层就业代偿工作,掌握和了解享受基层就业代偿资助的毕业生在职在岗情况,请2017届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填报《西南大学基层就业代偿资助在岗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20日报送在岗确认材料。
材料报送方式(2选1):
(1)将在岗确认表签字、盖章后扫描,将扫描件发送到swuzhuxue@qq.com,邮件名为:2017届+名字+在岗确认;
(2)通过EMS寄送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地址:重庆北碚西南大学学生处317办公室,邮编:400715,电话:02368251041)。
同时,请同学们务必注意:
1、贷款代偿并不等同于助学贷款还贷,有贷款的同学还需要与银行联系进,按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按时向银行偿还本金和利息,如有违约视为违反代偿相关规定,可以不再发放后续补偿款及利息。
2、贷款代偿期间产生的利息,可以在第三次补偿款下发后,向学校提交《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回补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利息回补。
3、如果工作单位有变动但仍符合基层就业代偿的条件,仍可继续申请,请补寄一份就业地点及年限证明表及新单位的就业协议(或合同,或录用通知)。(见附件)
附件:
1.在岗情况调查表.doc
2.就业地点和就业年限证明(有单位变动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