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基层就业代偿的第三笔补偿金已于2018年12月发放到帐。现开始利息回补申请。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仅贷款代偿的同学申请,学费补偿不补利息
2、校园地贷款,利息由学校统一向银行核实,不需要单独申请。
3、生源地贷款,需要当地资助中心(或经办银行)开具利息证明,证明格式见表2,表3(二选一即可)
4、2019年2月28日前,必须偿还完贷款本金,无违约、欠款等,方可申请(假如贷款本金没还完,还会产生利息)
符合生源地贷款利息回补条件的同学,请于2019年5月28日前,将证明材料邮寄至:重庆 北碚 西南大学 学生处317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3-68251041
邮编:400715
(校园地贷款不需要交资材,由银行直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