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即将开展的各项社会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名额及标准: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0人,每人 20000 元;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6人,每人10000 元。各学院(部)分别推荐1人,学校组织笔试、面试,差额评选。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2.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
3.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参评奖学金要求大一、大二、大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20%;参评助学金要求通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以内;
4.必修课无挂科,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含2024年拟评选的奖学金)优先考虑:
(1)参评奖学金:曾获得两次及以上国家奖学金;曾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标兵。
(2)参评助学金: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含前述奖项相加次数)。
(四)提交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需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成绩证明(见附件)一式一份;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所获奖项为今年拟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提供拟评定证明(见附件)一式一份;
4.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5.原创学习心得文章一篇,同时附学院(部)签字盖章确认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习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否则将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6.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学习心得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com。
二、小米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名额及标准:小米特等奖学金7人,每人20000元;小米奖学金28人,每人5000元;小米助学金14人,每人5000元。学生不可兼得以上任意2项奖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奖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4)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道德品质优良。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积极进取,2023-2024学年度课程(原则上为必修课课程)正考(含缓考)无不合格记录。
(6)勇于创新,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
(7)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起到模范作用。
2.申请小米特等奖学金和小米奖学金的学生,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国家奖学金或2023-2024学年度拟评国家奖学金。
(2)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校及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学术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承担主要工作。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4)学习成绩优异,2023-2024学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0%(含20%)。
(5)同等条件下,担任过学校、学院(部)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2024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有一定的学术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大赛、学科竞赛或学术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4)勤奋学习,2023-2024学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和学业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50%(含50%)。
(5)2024-2025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捐赠助学金(含之前学年已评定、本学年连续资助的社会捐赠助学金)。
(6)同等条件下,有典型励志事迹者优先,综合表现优秀者优先。
(四)提交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调格式)。
2.成绩证明(见附件)一式一份。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式一份。
4.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ocm。
三、兴明励志奖(预通知,最后以对外联络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一)评选范围: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师范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社会工作表现突出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优先。
(二)名额及标准:每人奖励4000元,共计30万元。奖励75人,学院(部)等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学校组织等额评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学业成绩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一份,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表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内容;
2.学生填写《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一式两份。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打印签字盖章;
3.学生提交学院(部)签字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
4.学院(部)提交签字盖章的《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张老师,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516673340@qq.com。
四、应善良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24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名额及标准:每人资助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750元。资助30名学生,每个学院(部)各推荐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组织综合评审、差额评选(主要包括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德、智、体等方面)。
(三)申请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2024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
5.没有享受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的学生。
(四)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一份,反映学习成绩(应详细列举开学期间的学习表现情况、学习获奖信息、是否获得新生奖学金等)、综合素质表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内容;
2.学生填写《西南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3.学生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打印签字盖章;
4.学院(部)提交签字盖章的《西南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张老师,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516673340@qq.com。
五、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品学兼优的涉农专业在校本科生(每年新入学学生除外)。
(二)名额及标准:每年8人,每人4000元。相关涉农专业学院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学校组织差额评审。
(三)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5.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必修课有不及格者、一学期缺课累计1周以上者均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
(四)提交材料: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3.学生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不排名版本);
4.成绩证明(见附件,需注明本专业排名及参与排名总人数,辅导员和党委副书记签字后加盖章学院公章)。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com。
六、筑梦奖学金(预通知,最后以教育部正式通知为准)
(一)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
(二)名额及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挂科记录,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50%(含50%)的学生;
5.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提交材料: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2023年度奖学金推荐获奖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五)提交时间:2024年10月11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李林园老师,联系电话68252114,邮箱993485099@qq.com。
以上每项资助项目,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后,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助学中心。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请学生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