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20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我校与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完成第一期助学金合作,经与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友好协商,为延续良好成果,基金决定在我校实施第二期捐赠,设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奖助学金”,根据《捐赠协议》(第二期)有关规定,现启动2018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目的

资助就读于我校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困的在校2017级优秀大学本科生(免费师范生除外、国防生除外),为他们提供经济援助,使其能顺利完成大学本科课程。优先考虑来自中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共资助70名学生,5500元/人/年,经考核合格后连续资助两年。学校按120%比例分配名额到各学院(部),实行差额遴选。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条件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或接近保障线的,不能或不足以支付大学本科课程就读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费用及生活费用,学生须提供原住所地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者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获得所属学院领导推荐。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获优先考虑。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35%。

4.高考成绩高于原居地基准线(专业、文/理科)最少20分以上。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交个人书面手写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及生活等方面,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填写《西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提交成绩单(统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盖章,按照中文成绩单(所有课程不排名)格式打印);成绩排名证明。注:申请表和调查表填写的收入必须一致,由于时间紧,调查表由学生本人签字和学院盖章,确定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补家长签字和乡镇政府盖章的原件)。

2.学院(部)在广泛征求同学及有关教师的意见后,将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处助学中心。

3.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审核材料,汇总拟定候选人名单,呈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评审,评选侧重于学生的成绩、综合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基金会代表择期到我校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再呈基金董事会审核。

4.基金董事会研究决定最后获得资助的70名同学的名单。

五、上报材料时间及内容

时间:9月26日(周二)上午12点前

内容:

1. 书面手写申请书(一式两份)

2. 《西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3.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4.学生成绩单(统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盖章,按照中文成绩单所有课程不排名格式打印)(一式两份)

5.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一式两份)

6.2018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2017级候选学生信息表(学院签字盖章纸质版、电子同时上交)

上交地点:学生处317室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好申请学生的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特别是学生家庭情况等的审查工作,尽量做到名额不浪费。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626193367@qq.com

附件1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推荐名额明细表.xls

附件2 西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成绩排名证明.doc

附件4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5 2018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2017级候选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