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所、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9届毕业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6日—4月22日,组织借款毕业生核对、修改、补充相关信息,于4月23日上午八点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学生处孙金春(sunjin@swu.edu.cn),如有毕业生中国银行卡不能使用者,需到中国银行重新开具新的中国银行卡。
二、银行、学生处审核电子信息并打印还款协议、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资料确认书。
三、4月25日—5月11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借款毕业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签署还款协议时,贷款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四、5月15日前学院将学生签署好的还款协议书返还至学生处。
五、贷款毕业生如能在6月1日前还清助学贷款可不用签署还款协议,4月15日起,借款学生可以到中国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审核、填写电子材料注意事项.doc
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证明.doc
学生处助学中心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