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04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部):

根据《关于2019年度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基金会【2019】6号)和《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度何康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品学兼优的涉农专业本科生(2019级新生除外)。

二、奖励人数及标准

奖励人数:8名(各学院(部)分配名额见附件);奖励标准:4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5.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必修课有不及格者、一学期缺课累计1周以上者均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

四、评定流程: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集体研究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

2.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助学中心;

五.上交材料

1.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

2.何康奖学金西南大学学生申请汇总表(纸质、电子一起上交);

3.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不排名版本);

4.成绩证明(需注明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及参与排名的总人数,辅导员及副书记签名后加盖章学院公章);

六、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9月16日中午12点前将各学院(部)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交到学生处助学中心刘老师处(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40823212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何康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何康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 2019年何康奖学金西南大学学生汇总表.xls

附件4 成绩证明.doc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