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7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原则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激励和关怀设立的,备受校内外关注,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财科教〔2019〕19号)、《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执行。

二、 经费额度分配

由学校按比例分配下发至各学院(部)(见学生工作平台)。

三、 资助对象

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学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 资助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3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

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300元。

五、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当学年度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费师范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 申请程序

1、学院(部)初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后,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部门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部)提交的初评名单及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审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的审核名单及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公示名单;

4、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线上申报及材料上交要求

(一)、学生申请操作流程

1.进入学生工作平台网址:ehallxgdt.swu.edu.cn

2.点击下图“统一身份认证”

3.用户名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

4.选择资助服务-助学金,进入下一页面

5.根据学院(部)评定等级,申请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

6. 助学金申请学生如实填写全部表格,并点击提交申请,仔细核查个人信息

(二)、辅导员、学院审核

1.进入学生工作平台网址:ehallxgdt.swu.edu.cn

2.点击下图“统一身份认证”

3.用户名为工资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数

4.辅导员、学院网上审核认证

(三)、学院(部)线下提交材料

1、《xxx学院(部)2020年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a、表格在学生工作平台下载;

b、表格信息按照学院、年级、学号,进行先后排序

2、各学院(部)于11月2日(星期一)前完成国家助学金线上审核并上交汇总表纸质版至学生部(处)310室。

西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