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26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关于2021年度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度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校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本科生。

二、奖励人数及标准

奖励人数8名,奖励标准为每人4000元,由涉农专业的10个学院等额推荐1名学生,再差额评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20%。

5.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2)必修课有不及格者;

(3)一学期缺课累计1周以上者。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符合条件的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31日前提交。

2.各学院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2)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3)学生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不排名版本);

(4)成绩证明(见附件4,需注明本专业排名及参与排名总人数,辅导员和党委副书记签字后加盖章学院公章)。

3.学生如果对学院评选工作有意见、建议或异议,请向助学中心实名反映。

联 系 人:阿米娜木(学生工作处312室)

联系电话:68251041,电子邮箱:2297449348@qq.com

附件:

附件1: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2: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成绩证明.doc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