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9-07 00:00 作者: 责任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即将开展的各项社会资助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名额及标准: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2人,每人 20000 元;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2人,每人10000 元。各学院(部)分别推荐1人,学校组织笔试、面试,差额评选。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国爱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2.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

3.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参评奖学金要求大一、大二、大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20%;参评助学金要求通过学校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大一、大二、大三学年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以内;

4.必修课无挂科,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5.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含2022年拟评选的奖学金)优先考虑:

(1)参评奖学金:曾获得两次及以上国家奖学金;曾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两次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标兵。

(2)参评助学金: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一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含前述奖项相加次数)。

(四)提交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提交助学金申请表的,需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成绩证明(见附件)一式一份;

3.相关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所获奖项为今年拟评定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提供拟评定证明(见附件)一式一份;

4.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5.原创学习心得文章一篇,同时附学院(部)签字盖章确认的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学习心得文章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得超过25%,否则将取消该生评选资格;

6.如个人材料弄虚作假,学习心得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五)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ocm。

二、小米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

(二)名额及标准:小米特等奖学金7人,每人20000元;小米奖学金28人,每人5000元;小米助学金14人,每人5000元。学生不可兼得以上任意2项奖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政治表现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道德品质优秀;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4)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

(5)热爱学校和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6)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

(7)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

2.具体评定条件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另行通知。

(五)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ocm。

三、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2022级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二年级本科生(已免除学费、住宿费及发放生活费的学生除外)。

(二)名额及标准:每人每学年资助5500元,根据捐赠协议,经考核合格后资助一年,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资助2750元。资助70名学生,学院(部)按1∶1.2的比例差额推荐84名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综合评审、差额评选(主要包括学生综合表现、上学年成绩、家庭经济状况、面试情况等方面)。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纪、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2.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3.为人正直、作风严谨、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认真,上一学年度学业加权平均分成绩排名前50%,且当学年度所有学科均未挂科;

5.家庭经济困难(2023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正常收入不能保证学生完成学业,孤儿、单亲、伤残或父母有重病者优先考虑;

6.受资助学生原则上同一学年不同时享有其他资助性质的补助(国家助学金和其他学术性质奖学金除外)。

(四)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反映个人的思想、学习、社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内容,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2.学生填写《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3.学生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打印签字盖章;

4.学生提交成绩单(统一通过教务系统打印并盖章,按照中文成绩单所有课程不排名格式打印)和学院(部)签字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两者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5.学院(部)提交签字盖章的《2023年“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西南大学助学金”候选学生信息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提交时间:10月16日12点前。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刘老师,68251224,邮箱:liuxyxy@swu.edu.cn。

四、兴明励志奖(预通知,最后以对外联络办公室正式通知为准)

(一)评选范围: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师范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社会工作表现突出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优先。

(二)名额及标准:每人奖励4000元,共计30万元。奖励75人,学院(部)等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学校组织等额评审。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乐于助人,勇于奉献,诚实守信;

2.为人正直,作风严谨,勤俭节约,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主动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无补考和重修科目,学业成绩在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

(四)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一份,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工作、综合素质表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内容;

2.学生填写《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一式两份。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打印签字盖章;

3.学生提交学院(部)签字盖章的成绩排名证明(见附件);

4.学院(部)提交签字盖章的《西南大学兴明励志奖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刘老师,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liuxyxy@swu.edu.cn。

五、应善良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23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名额及标准:每人资助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750元。资助30名学生,每个学院(部)各推荐1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组织综合评审、差额评选(主要包括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德、智、体等方面)。

(三)申请条件:

1.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2023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德优良;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助人为乐、生活俭朴,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和其他劣迹行为;

4.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

5.没有享受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其他学术性质奖学金除外)。

(四)提交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一份,反映学习成绩(应详细列举开学期间的学习表现情况、学习获奖信息、是否获得新生奖学金等)、综合素质表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等内容;

2.学生填写《西南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三份;

3.学生提交《西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通过学生工作平台打印签字盖章;

4.学院(部)提交签字盖章的《西南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提交时间:10月16日12点前。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0室,刘老师,联系电话68251224,邮箱liuxyxy@swu.edu.cn。

六、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品学兼优的涉农专业在校本科生(每年新入学学生除外)。

(二)名额及标准:每年8人,每人4000元。相关涉农专业学院推荐(具体推荐名额另行通知),学校组织差额评审。

(三)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学农、爱农,立志献身农业,愿意为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服务;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3.学习刻苦勤奋,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

4.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年度学业成绩平均分在80分以上;

5.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必修课有不及格者、一学期缺课累计1周以上者均不能获得该年度奖学金。

(四)提交材料:

1.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3.学生成绩单(通过教务系统打印不排名版本);

4.成绩证明(见附件,需注明本专业排名及参与排名总人数,辅导员和党委副书记签字后加盖章学院公章)。

(五)提交时间:10月16日12点前。

(六)提交地点及联系人:学生工作处318室,阿米老师,联系电话68251041,邮箱2297449348@qq.ocm。

以上每项资助项目,均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合格后,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助学中心。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申请学生资格和所提交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23年社会资助项目.rar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助学中心

2023年9月6日